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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国家数据局 · 数据安全62

    厦门市五部门印发《厦门市国际数据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等五部门印发《厦门市国际数据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厦数据规〔2026〕1号),自2026年11月25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办法界定国际数据中心须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供跨境专用通信链路、经工信部批准的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实现跨境连通,并严禁私自通过VPN、隧道技术或非法经营的国际专线连接海外节点。

    推荐理由:办法明确了国际数据中心的定义、跨境链路接入要求与业务熔断触发情形,可供判断数据跨境基础设施的合规边界。

  2. 国家数据局 · 数据要素55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修正版公布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经2025年11月26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后公布,共八章,涵盖公共数据平台、收集与归集、共享、开放与利用、安全及法律责任。条例规定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按无条件共享、受限共享和不共享分类管理,并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可授权符合安全条件的法人组织运营公共数据,禁止开放的公共数据不得授权运营。

    推荐理由:条例修正后明确了公共数据平台、共享开放与授权运营的规则边界,可供理解地方数据要素制度的落地框架。

  3. 移动支付网72

    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推动上海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10月21日发布《推动上海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深化“人工智能+金融”场景应用。措施提出在创新引领、安全可控、普惠高效原则下,推进智能营销、智能信贷、智能核赔、智能风控、内部管理等场景建设,优化智能算力资源配置,统筹垂域模型开发应用,建设企业级人工智能平台,并促进行业应用生态建设。

    推荐理由:措施把智能营销、信贷、核赔、风控等场景与垂域模型、企业级AI平台并列,可看出监管对银行AI落地的具体抓手。

  1. 中央网信办 · 政策法规58

    张家口市万全区网信办公示《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

    张家口市万全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示《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该规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国信办通字〔2025〕3号印发,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规定把网信处罚裁量分为五档并给出罚款比例区间,读者可据此了解网信执法的量化尺度。

  1. 中国政府网 · 最新政策62

    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提出构建企业主导、各主体协同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意见要求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并在量子科技、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前沿领域探索技术路线与商业模式。文件还提出构建科技金融体系、推广“创新积分制”、建设债券市场“科技板”,并探索“沙盒监管”方式。

    推荐理由:意见把企业主导、场景开放和科技金融写进同一份文件,读者可据此判断产学研融合的政策抓手。

  2. 国家数据局 · 数据安全52

    海南为旅文广体数据出境立规,明确免申报、备案认证与安全评估分级路径

    海南针对旅游、文化、广电、体育领域数据出境出台规则,明确免申报、备案认证、安全评估的分级路径,以降低企业申报成本。规则同时压实告知同意、日志留存、应急报告等安全责任,兼顾数据流动与安全管理。

    推荐理由:海南为旅文广体数据出境立规,读者可了解免申报、备案认证、安全评估的分级路径与安全责任安排。

  3. 国家数据局 · 数据安全62

    海南印发旅文广体数据出境安全指引,划分三类出境路径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印发《海南旅文广体数据出境安全指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适用主体覆盖在海南从事旅游、文化、广电、体育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推荐理由:《指引》把负面清单框架落到旅文广体领域,三条出境路径的适用门槛可直接对照自身业务判断。

  1. 科技供方 · 负面82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规定(试行)》,以2026年第3号令发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吊销许可证、终身禁业、骗取贷款、非法集资等情形应列入名单,列入后满三年移出,满一年且履行义务、消除影响的可申请提前移出。金融机构可查询名单信息,在投融资、授信、贷款、保险等业务中参考使用。

    推荐理由:规定明确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列入情形、管理措施与信用修复路径,金融机构可据此调整授信与准入参考。

  2. 国家数据局 · 政策发布50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征集词元经济领域数据标准研制需求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于2026年10月20日发布通知,面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词元经济领域数据标准研制需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征集围绕词元生产、流通、调用和价值转化四个方向,涵盖词元定义与分类、定价模型、交易与结算规则、大模型间词元计量换算、调用安全审计、价值评估与统计核算等标准需求。

    推荐理由:通知把词元的生产、流通、调用与价值转化拆成四类标准需求,可据此了解数据要素计量与定价的规则走向。

  1. 国家外汇管理局 · 要闻发布82

    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发表主题演讲,披露五项即将出台的政策举措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演讲中披露五项即将出台的举措,包括会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设立应对非银机构大额赎回的流动性支持工具,扩大常备借贷便利适用机构范围至境内外资法人银行,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落地,试点8家人民币境外清算行在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自营交易,以及会同科技部等10部门出台金融支持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

    推荐理由:演讲集中披露五项即将出台的央行政策工具,并系统阐述货币政策框架转型与人民币国际化路径。

  2. 国家外汇管理局 · 要闻发布58

    外汇局局长朱鹤新在金融街论坛谈深化外汇领域开放并预告增量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在金融街论坛表示,拟集中推出一批增量措施,包括经常项目便利化一揽子政策、优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一揽子政策,以及扩大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试点等外汇市场开放举措。

    推荐理由:讲话披露了经常项目可兑换30年后的开放数据,并预告经常项目、资本项目与外汇市场三方面增量政策方向。

  3. 中国人民银行 · 要闻发布50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在金融街论坛谈深化外汇领域开放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在2026金融街论坛演讲中表示,拟集中推出一批增量措施,包括经常项目便利化一揽子政策、优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一揽子政策,以及扩大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试点等外汇市场开放举措。

    推荐理由:央行副行长在金融街论坛系统梳理外汇管理改革脉络,并预告经常项目、资本项目与外汇市场三方面增量措施。

  4. 中国人民银行 · 要闻发布80

    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一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支持科技创新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升,区域金融服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推荐理由:《意见》由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给出2030年与2035年两阶段目标及三地差异化金融布局,可据此判断科技金融政策的区域分工。

  5. 中国人民银行 · 要闻发布82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发表主题演讲,披露五项即将出台的政策举措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演讲中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设立应对非银机构大额赎回的流动性支持工具,并扩大常备借贷便利(SLF)适用机构范围至境内外资法人银行、明确全国性银行适用同样安排。

    推荐理由:演讲集中披露五项即将出台的政策举措,并给出货币政策框架、汇率与人民币国际化的官方口径,可作为判断后续监管节奏的参照。

  6. 科技供方 · 负面72

    EBA发布第三方风险管理指引EBA/GL/2026/09,取代2019年外包指引

    EBA于2026年9月18日发布《非ICT服务第三方风险稳健管理指引》(EBA/GL/2026/09),共128段,将取代2019年外包指引(EBA/GL/2019/02)。

    推荐理由:原文逐条对照EBA新指引与2019年外包指引的差异,读者可据此判断第三方风险范围的扩张与过渡期安排。

  1. 移动支付网78

    香港金管局公布ART框架,支持银行业负责任应用AI

    香港金管局10月15日公布“ART”框架,围绕可问责、具韧性、可信赖三方面支持银行业负责任地应用AI。具体措施包括发布《负责任应用人工智能的监管指引》、与香港数码港及香港大学合作建设以数据质素保证为核心的AI训练数据共享平台,并通过GenAI沙盒++测试代理式AI应用、就代理式AI管治发表讨论文件。金管局称第二期GenAI沙盒技术测试已结束,超过60%用例涉及探索代理式AI。

    推荐理由:香港金管局以可问责、具韧性、可信赖三条主线给出银行业AI监管抓手,读者可对照其沙盒与数据平台安排。

  1. 中国人民银行 · 行政规范性文件70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6〕第25号修正《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6〕第25号对《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银发〔2016〕253号文印发)部分条款作出修改,自2026年11月15日起施行。修改后备案审核需对信用信息来源合法性、数据质量、数据安全及高级管理人员掌握征信法规情况等进行评估,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5日,并新增现场检查、分类分级管理和年度备案核查要求。

    推荐理由:修订明确了备案审核、公示、现场检查与注销情形,读者可据此了解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监管的具体变化。

  2. 工信部 · 网络安全58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工信部网安〔2022〕166号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三级,要求处理者将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向本地区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发生重大变化须在三个月内办理变更。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处理者还须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评估并报送报告,数据全生命周期处理日志留存不少于六个月。

    推荐理由:办法明确了工信领域数据三级分类、重要数据备案时限与年度风险评估义务,可对照梳理企业合规动作。

  3. 国家数据局 · 数据要素62

    国家数据局等四部门发布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意见,明确三类机构定位与2029年目标

    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国数政策〔2026〕6号),将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界定为数据交易所(中心)、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和数据商三类。

    推荐理由:意见首次系统划分数据交易所、平台企业、数据商三类机构的功能定位,并给出2029年底的能力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