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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0月23日周五3 条
  1. 国家数据局 · 数据安全62

    厦门市五部门印发《厦门市国际数据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等五部门印发《厦门市国际数据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厦数据规〔2026〕1号),自2026年11月25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办法界定国际数据中心须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供跨境专用通信链路、经工信部批准的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实现跨境连通,并严禁私自通过VPN、隧道技术或非法经营的国际专线连接海外节点。

    推荐理由:办法明确了国际数据中心的定义、跨境链路接入要求与业务熔断触发情形,可供判断数据跨境基础设施的合规边界。

  2. 国家数据局 · 数据要素55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修正版公布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经2025年11月26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后公布,共八章,涵盖公共数据平台、收集与归集、共享、开放与利用、安全及法律责任。条例规定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按无条件共享、受限共享和不共享分类管理,并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可授权符合安全条件的法人组织运营公共数据,禁止开放的公共数据不得授权运营。

    推荐理由:条例修正后明确了公共数据平台、共享开放与授权运营的规则边界,可供理解地方数据要素制度的落地框架。

  3. 国家数据局 · 数据要素58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攻坚突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攻坚突破行动方案(2026—2028年)》,文号川办发〔2026〕42号,成文日期2026年10月19日。

    推荐理由:方案给出到2028年的量化目标与五大行动分工,可据此判断地方数据要素改革的落地抓手。

10月22日周四
  1. 国家数据局 · 数据安全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共七章五十五条,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法律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对重要数据、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严格管理,并规定数据安全审查、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机制。不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组织可被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造成大量数据泄露等严重后果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2. 国家数据局 · 数据要素40

    专家解读:以数据集之“优”筑人工智能之“基”——《贵州省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的行动方案(2026-2028年)》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贵州省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的行动方案(2026-2028年)》(黔数据领办〔2026〕4号),部署优质数据供给、特色数据集建设、专业标注攻坚等七大行动。方案提出到2028年累计建成省级重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100个以上、赋能人工智能示范场景100个以上,全省集聚数据集建设服务生态企业300家以上、数据标注相关企业100家以上,数据标注人员突破4万人。

  3. 国家数据局 · 数据安全4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文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6年10月22日发布,该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全文共八章,涵盖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跨境提供规则、个人权利、处理者义务、监管部门及法律责任等。法律明确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处理需取得单独同意。

10月21日周三
  1. 国家数据局 · 数据安全52

    海南为旅文广体数据出境立规,明确免申报、备案认证与安全评估分级路径

    海南针对旅游、文化、广电、体育领域数据出境出台规则,明确免申报、备案认证、安全评估的分级路径,以降低企业申报成本。规则同时压实告知同意、日志留存、应急报告等安全责任,兼顾数据流动与安全管理。

    推荐理由:海南为旅文广体数据出境立规,读者可了解免申报、备案认证、安全评估的分级路径与安全责任安排。

  2. 国家数据局 · 数据安全62

    海南印发旅文广体数据出境安全指引,划分三类出境路径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印发《海南旅文广体数据出境安全指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适用主体覆盖在海南从事旅游、文化、广电、体育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推荐理由:《指引》把负面清单框架落到旅文广体领域,三条出境路径的适用门槛可直接对照自身业务判断。

10月20日周二
  1. 国家数据局 · 数据安全42

    湖南省面向全省征集数据跨境流动需求建议,拟编制首批负面清单

    湖南省自贸办联合省委网信办、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湖南分中心,面向全省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征集数据跨境流动需求建议,以编制湖南第一批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及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目前天津、北京、海南、上海等9地自贸试验区已发布负面清单,覆盖汽车、医药、零售等22个领域。有需求主体须于10月30日前与省自贸办联系。

  2. 国家数据局 · 政策发布50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征集词元经济领域数据标准研制需求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于2026年10月20日发布通知,面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词元经济领域数据标准研制需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征集围绕词元生产、流通、调用和价值转化四个方向,涵盖词元定义与分类、定价模型、交易与结算规则、大模型间词元计量换算、调用安全审计、价值评估与统计核算等标准需求。

    推荐理由:通知把词元的生产、流通、调用与价值转化拆成四类标准需求,可据此了解数据要素计量与定价的规则走向。

10月16日周五
  1. 国家数据局 · 数据要素62

    国家数据局等四部门发布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意见,明确三类机构定位与2029年目标

    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国数政策〔2026〕6号),将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界定为数据交易所(中心)、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和数据商三类。

    推荐理由:意见首次系统划分数据交易所、平台企业、数据商三类机构的功能定位,并给出2029年底的能力建设目标。

10月15日周四
  1. 国家数据局 · 政策发布36

    全国数标委发布2026年第二批数据领域国家标准需求

    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二批数据领域国家标准需求清单,要求各单位围绕拟研制标准/技术文件需求做好申报,并于2026年10月31日前使用成员单位相应工作组账号登录全国数标委官方网站提交。通知文号为全国数标委秘〔2026〕56号,随文附需求清单、申报工作要求、申报系统操作指南及申报材料模板。

10月14日周三
  1. 国家数据局 · 政策发布4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鲁政办字〔2026〕94号《关于加快推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8年全省数据企业数量超过2.5万家,其中上市企业突破70家、独角兽和瞪羚企业突破500家。文件明确培育数据企业、做深数据标注加工、推动数据产业与人工智能双向赋能等重点任务,到2027年在16个重点领域建成50个以上行业高质量数据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