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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对岑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两名时任理事长作出行政处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32-34号)
AI 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对岑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30万元,因其违法违规开展票据业务。时任理事长易湘平、罗兴成均被警告,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32号至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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