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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分行 · 行政处罚公示·· 12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58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对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作出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蒙银罚决字〔2026〕6-7号)

AI 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公示蒙银罚决字〔2026〕6-7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征信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93.75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国库业务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6万元。两笔处罚均于2026年10月26日作出,公示期3年。

推荐理由

公示列出两家股份制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的违法事由与罚款金额,可对照金融统计、征信等合规红线。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分行 · 行政处罚公示 · huhehaote.pb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