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 行政处罚公示·· 7 天前精选AI 评分59
兴业银行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被罚106万元,两名责任人同步被罚
银罚决字〔2026〕68-70号
AI 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6万元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型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决定书文号为银罚决字〔2026〕68号。兴业银行零售平台部程某因对上述两项行为负有责任被罚5.5万元,信用卡中心张某敏因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2万元,三份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26年6月3日,公示期限三年。
推荐理由
公示列出兴业银行两项反洗钱违规的具体罚款金额与两名责任人,可对照同类处罚的问责层级。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 行政处罚公示 · pb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