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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 · 处罚· 维基文库·· 2 天前AI 评分8

邮储银行成都市温江区支行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23)川0115民初6631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支行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AI 导读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就邮储银行成都市温江区支行诉王某某信用卡纠纷作出判决,判令王某某支付透支本金4,982.55元及截至2023年4月18日的利息472.75元、违约金522.34元,并支付律师费1,200元。后续利息、复利按日利率0.035%-0.05%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合计以不超年利率24%为限。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王某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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