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证监会 · 要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6 天前精选AI 评分53

证监会对和信所审计青岛中程年报未勤勉尽责作出处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6-00012032 | 分 类 |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

AI 导读

证监会〔2026〕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和信所为青岛中程2017年至2022年年报提供审计服务时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决定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4,858,490.57元并罚款14,575,471.71元。签字会计师马春明、左伟分别被警告并罚款60万元、40万元。决定书列明境外风光一体化项目收入确认、存货监盘及矿权到期未调整等具体程序缺陷。

推荐理由

决定书完整披露了审计机构在收入确认、存货监盘和矿权核查上的程序缺陷,可作为审计未勤勉尽责认定的具体参照。

来源:证监会 · 要闻 · cs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