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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 公告·· 2026-04-21AI 评分88

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知...

AI 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联合公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办法要求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介入销售合同签订、资金划转、适当性测评等环节,提供购买转接渠道时须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并禁止非银行支付机构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或为其提供营销服务。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 公告 · pb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