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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 · 行政处罚公示·· 7 小时前AI 评分4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对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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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因贷款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该分行罚款110万元,对责任人刘剑烽、彭健新、庞小梅给予警告。

来源:金融监管总局 · 行政处罚公示 · nfr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