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 · 处罚· 维基文库·· 8 天前AI 评分8
邮储银行永定支行诉林松彬“极速贷”借款纠纷一审判决:判还本金15万元及利息罚息
711号(极速贷)原告邮储蓄银行永定支行与被告林松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AI 导读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判决林松彬归还邮储银行永定支行“极速贷”借款本金150,000元及截至2022年2月23日的利息、罚息3,234.26元,并按年利率10.4%支付此后利息。该笔贷款于2021年1月3日支用,期限12个月,执行年利率8%,逾期罚息年利率10.4%,林松彬未按期还本付息构成违约。案件受理费3,364.60元减半收取1,682.3元,由林松彬负担。
来源:邮储银行 · 处罚 · zh.wikisour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