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 行政规范性文件·· 2026-08-14AI 评分82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
AI 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自2026年9月14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同时废止汇发〔2019〕7号文件。通知明确参与企业境内成员上年度国际收支规模合计不低于等值7亿元人民币,自贸区内主办企业门槛降至3.5亿元,并规定外债集中额度按跨境融资杠杆率2、宏观审慎调节参数1.7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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