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萍乡市分行对芦溪富民村镇银行罚款4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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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萍乡市分行对芦溪富民村镇银行罚款4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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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萍乡市分行对江西芦溪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42.7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萍银罚决字〔2026〕2号。 公示列明的违法行为类型有三项: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28日,公示期限自2026年11月2日至202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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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11月2日 08:00
中国人民银行萍乡市分行对江西芦溪富民村镇银行作出行政处罚报道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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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
- 中国人民银行分行 · 行政处罚公示中国人民银行萍乡市分行对江西芦溪富民村镇银行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萍乡市分行对江西芦溪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42.7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萍银罚决字〔2026〕2号。违法行为类型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28日,公示期限自2026年11月2日至202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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