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规定被罚5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对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作出行政处罚,违法类型为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处罚款50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青银罚决字〔2026〕6号,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2日,公示期限3年。
推荐理由:公示给出了处罚对象、违法类型与金额,可用于观察金融统计合规的执法口径。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对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作出行政处罚,违法类型为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处罚款50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青银罚决字〔2026〕6号,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2日,公示期限3年。
推荐理由:公示给出了处罚对象、违法类型与金额,可用于观察金融统计合规的执法口径。
中国人民银行作出银罚决字〔2026〕45-47号处罚,中国工商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115万元。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银行卡业务部)商务管理部王某、个人金融业务部季某红对该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各被罚款3.5万元。三份处罚决定均于2026年6月3日作出,公示期限三年。
推荐理由:央行对工商银行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开出罚单,并同步问责两名相关业务部门人员。
中国人民银行对农业银行作出行政处罚,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罚款134万元,决定日期为2026年6月3日。网络金融部沈某、运营管理部王某国各被罚3.5万元,信用卡中心佟某雨被罚4.5万元,均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公示期限三年。
推荐理由:央行对农业银行客户身份识别违规开出罚单,并同步问责网络金融、运营与信用卡三个部门的相关责任人。
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银行作出行政处罚,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罚款125万元,文号银罚决字〔2026〕52号。银行卡中心孙某希、交易银行部马某军、个人数字金融部冯某三名责任人分别被罚2万元、1万元、1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26年6月3日,公示期限三年。
推荐理由:央行对中国银行及三名相关责任人开出罚单,可看到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环节的问责落到具体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银罚决字〔2026〕56-58号,中国建设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被罚款207万元,作出决定日期为2026年6月3日。建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高某峰、渠道与运营管理部丁某因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7万元和3.5万元,三张罚单公示期限均为三年。
推荐理由:央行对建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与记录保存违规开出罚单,并同步问责两名部门责任人,可观察双罚制的落地尺度。
中国人民银行对光大银行作出行政处罚,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罚款121万元,决定书文号为银罚决字〔2026〕59号。同时,数字金融/云生活事业部、运营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反洗钱管理中心3名相关责任人被分别罚款4万元、1万元、4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26年6月3日,公示期限三年。
推荐理由:央行对光大银行反洗钱违规开出罚单,并同步问责数字金融、运营、合规三个部门的相关责任人。
中国人民银行对华夏银行作出行政处罚,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罚款12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6月3日,公示期三年。同时,个人业务部李某、法律合规部张某辉、零售信贷部许某棋、普惠金融部胥某国四名责任人被分别罚款2万元、1万元、2万元、2万元,文号依次为银罚决字〔2026〕63号至67号。
推荐理由:央行对华夏银行反洗钱违规开出罚单并同步问责四名相关部门负责人,可看到处罚落到具体岗位的追责路径。
中国人民银行对兴业银行作出行政处罚,因其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罚款106万元,文号银罚决字〔2026〕68号。兴业银行零售平台部程某、信用卡中心张某敏因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5.5万元和2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26年6月3日,公示期限三年。
推荐理由:央行对兴业银行反洗钱违规开出罚单,并同步问责零售平台部与信用卡中心两名责任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公示沪金罚决字〔2026〕175-177、180、181、183-194、197号行政处罚信息,共涉及18名当事人。交通银行私人银行部因代销业务尽职调查和风险评级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100万元,中信银行上海宛平路支行因个人代销业务合格投资者管理违规被罚30万元;中船财务两名时任人员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推荐理由:上海监管局一次性公示18条处罚,涉及交行、中信等机构及多名责任人,可看到代销与贷款管理的常见违规类型。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对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因其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合计罚没人民币2,301,437.6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人银罚〔2026〕14号。该公司王某平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35万元,文号为深人银罚〔2026〕15号,两笔处罚均于2026年9月28日作出,公示期限五年。
推荐理由:公示给出了处罚文号、金额与责任人,可了解支付机构账户管理违规的问责尺度。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公示湘银罚决字〔2026〕11号处罚,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598747.52元并罚款31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公示期限五年。
推荐理由:公示给出了违法类型与罚没金额,可据此了解支付机构商户管理环节的监管尺度。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公示湘银罚决字〔2026〕8号至14号共六份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日期均为2026年9月30日,公示期三年。
推荐理由:公示表列出六家机构的违法类型与罚款金额,可对照反洗钱、征信与网络安全的常见处罚口径。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公示银京罚决字〔2026〕43号处罚决定,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被罚款684,000元,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21日,公示期限3年。
推荐理由:公示给出了违法类型与罚款金额,可对照支付机构反洗钱合规的常见失分点。
金融监管总局公示对浦银理财、中国人寿再保险、太平资产管理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浦银理财因关联方识别不全面、流动性风险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等被罚没912.22万元,谈建人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中国人寿再保险因报送报告数据不真实、再保险业务开展不规范被罚50万元,葛海涛、张楚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0万元;太平资产因未按规定运用保险公司资金被罚30万元,周烨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5年,徐钢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推荐理由:公示列出三家机构及责任人的处罚金额与问责方式,可对照理财、再保险、保险资管三类业务的违规边界。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银罚决字〔2026〕81-87号,渤海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银行结算账户、代收业务、银行卡收单、网络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反假货币、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等规定,以及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共11项违规,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510725万元并罚款534.37万元。
推荐理由:处罚覆盖数据安全、账户管理与反洗钱等11项违规,并同步问责6名部门负责人,可观察央行对银行合规责任的追究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公示银罚决字〔2026〕97-103号,江苏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账户、收单、代收、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反假货币、信用信息及反洗钱等13项管理规定,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0.17822万元并罚款937.1万元。
推荐理由:公示列出江苏银行13项违法行为及7名责任人处罚,可看到央行对数据安全与反洗钱环节的问责尺度。
中国人民银行对广发银行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21747万元并罚款1712.4万元,涉及违反金融统计、账户、清算、银行卡收单、数据安全、反假货币、信用信息采集及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报告等十项管理规定。同时,央行对资产托管部、信用卡中心、零售信贷部等部门的1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1万元至16万元罚款,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26年9月8日,公示期限五年。
推荐理由:央行对广发银行开出1712.4万元罚单,涉及数据安全、信用信息与反洗钱等十项违规,并同步问责12名相关责任人。
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分行公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支付结算、金融科技、反假货币、反洗钱等六项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89.46万元。该行风险与授信管理部刘某强对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处罚款4.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14日。
推荐理由:公示列明了交通银行新余分行六项违法行为及个人连带处罚,可对照了解央行分支机构的处罚口径。
中国人民银行鹰潭市分行对工商银行鹰潭分行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其违反金融统计、支付结算、反假货币、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反洗钱等六项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99.95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鹰银罚决字〔2026〕8号,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14日,公示期自2026年9月18日至2029年9月17日。
推荐理由:公示列出工行鹰潭分行六类违规与99.95万元罚款,可对照央行基层处罚的常见违规类型。
中国人民银行对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因其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处以警告并罚款74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银罚决字〔2026〕72号,作出决定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公示期限三年。
推荐理由:央行对东方财富证券开出罚单,涉及客户尽职调查与可疑交易报告两项反洗钱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