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阳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多家支行作出行政处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阳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揭阳揭东支行、普宁市支行、揭阳天福支行、普宁南径支行、揭西县支行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后管理不到位。五家支行分别被罚款50万元、25万元、25万元、30万元和35万元,杨林、陈建武、庄少奎、石曼纯、李泽鑫、林乐青、詹少平分别被给予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阳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揭阳揭东支行、普宁市支行、揭阳天福支行、普宁南径支行、揭西县支行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后管理不到位。五家支行分别被罚款50万元、25万元、25万元、30万元和35万元,杨林、陈建武、庄少奎、石曼纯、李泽鑫、林乐青、詹少平分别被给予警告。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公示湘银罚决字〔2026〕8号至14号共六份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日期均为2026年9月30日,公示期三年。
推荐理由:公示表列出六家机构的违法类型与罚款金额,可对照反洗钱、征信与网络安全的常见处罚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