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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 · 处罚· 维基文库·· 2 天前AI 评分8

邮储银行安溪县支行诉刘延庆、杨亚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杨亚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AI 导读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就邮储银行安溪县支行诉刘延庆、杨亚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二人偿还借款本金78,878.35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代理费1,950元。法院以罚息、复利已具惩罚性为由驳回邮储安溪支行8,000元违约金诉求,案件受理费减半计1,091.5元由双方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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