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安溪支行诉借款人一审获判 违约金诉求被驳
热点事件观察中
邮储安溪支行诉借款人一审获判 违约金诉求被驳
1 篇报道1 个报道来源2 天前更新
先了解这件事
AI 综述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就邮储银行安溪县支行诉刘延庆、杨亚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二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78,878.35元及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代理费1,950元。 法院以罚息、复利已具惩罚性为由,驳回邮储安溪支行8,000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计1,091.5元,由双方分担。
AI 根据报道生成 · 1 小时前更新
最新进展10月22日 00:00
邮储银行安溪县支行诉刘延庆、杨亚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22日
- 邮储银行 · 处罚邮储银行安溪县支行诉刘延庆、杨亚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就邮储银行安溪县支行诉刘延庆、杨亚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二人偿还借款本金78,878.35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代理费1,950元。法院以罚息、复利已具惩罚性为由驳回邮储安溪支行8,000元违约金诉求,案件受理费减半计1,091.5元由双方分担。
本事件热度走势
还没有足够的连续观测数据,暂不绘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