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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证监局对泰格医药控股股东叶小平、曹晓春信息披露违规处以100万元罚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AI 导读
浙江证监局对泰格医药控股股东叶小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曹晓春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100万元(各50万元),原因是二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达5%后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迟至2026年5月12日才补充披露。处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作出,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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