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金融监管分局处罚安运保险代理及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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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金融监管分局处罚安运保险代理及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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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综述
唐山金融监管分局对唐山市安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因该公司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康莉莉、郭志东作为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处罚决定文号为唐金罚决字〔20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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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10月23日 16:54
唐山金融监管分局对唐山市安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唐金罚决字〔2026〕2号)报道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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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
- 金融监管总局 · 行政处罚公示唐山金融监管分局对唐山市安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唐金罚决字〔2026〕2号)
唐山金融监管分局对唐山市安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原因是该公司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康莉莉、郭志东分别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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