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银行(中国)广州分行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8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对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罚款8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储钢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倪寅、林伟涛分别被给予警告。
推荐理由:公示显示大新银行(中国)广州分行因贷款业务违规被罚80万元,并追责到三名责任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对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罚款8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储钢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倪寅、林伟涛分别被给予警告。
推荐理由:公示显示大新银行(中国)广州分行因贷款业务违规被罚80万元,并追责到三名责任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唐山监管分局对建设银行玉田支行罚款2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涉农贷款数据不真实,同时对陈国伟给予警告,处罚决定文号为唐金罚决字〔2026〕1号。
推荐理由:公示显示涉农贷款数据不真实的处罚事由与金额,可用于观察监管对贷款数据真实性的执法口径。
唐山金融监管分局对唐山市安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原因是该公司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康莉莉、郭志东分别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上海金融监管局对三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因客户告知书内容不完整、未开立独立的保险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因未开立独立的保险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因未按规定程序处理消费投诉被罚款35万元。相关责任人李铮、张毅、李启信分别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1万元、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铜川市分行对铜川市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出行政处罚,违法类型为违反征信管理规定,处罚内容为处人民币14万元罚款。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铜银罚决字〔2026〕2号,作出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19日,公示期限三年。
交通银行漳州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65万元,一名责任人被警告。今年下半年以来,交通银行机构与个人合计被罚730.12万元,其中机构702.62万元、个人27.5万元,涉及私人银行部代销业务违规、多家分行贷款“三查”不尽职等,另有责任人被禁业5年。
中国人民银行咸阳市分行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作出警告并罚款14.2万元,原因是该分行违反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相关规定。处罚信息于10月23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咸阳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披露。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9月30日公示,湖北银行因贷款业务管理不审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不尽职、债权投资业务管理不尽职、监管标准化数据报送不合规等行为被罚款285万元。霍明、彭洁、张毅、尹银火、周颖、肖龙波、梁军等责任人被警告并合计罚款10万元。监管标准化系统即EAST系统,此前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也因EAST5.0报送不规范被罚200万元。
营口金融监管分局对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罚款40万元,事由为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时任副行长、行长袁哲被警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口市分行因对代理营业机构监督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时任个人金融部总经理曲卫华被警告。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营金监罚决字〔2026〕10号至13号。
中国人民银行涪陵分行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作出警告并处罚款33.5万元,违法行为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涪银罚决字〔2026〕1号,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19日,公示期限3年。
漳州金融监管分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合计处以65万元罚款,因其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黄少伟被给予警告。
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公示冀银罚决字〔2026〕8-17号处罚信息,共处罚6家金融机构及多名责任人,决定日期均为2026年9月29日。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流通人民币管理、人民币反假、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规定及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等被警告并罚款150.19万元,赞皇县农村信用联社同类多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款139.8万元。
央行9月以来三批公示共66张反洗钱罚单,14家金融机构、52名个人被罚,罚没金额合计约6528.5万元。10月16日批次26张罚单涉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4家国有大行及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3家股份制银行,19名责任人同步领罚,罚款合计994.5万元,处罚事由均含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玉林监管分局对博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140万元,违规事由为资产质量管理不审慎、员工行为管理不规范、信贷管理不审慎。5名责任人员同步被追责,其中黄健洋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张仕明、周庆广分别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宾能松、何志荣被予以警告。
中国人民银行六周内分三批披露66张反洗钱罚单,覆盖14家金融机构和52名个人,罚没总额约6528.5万元。最近一批一次性挂出26份处罚公示,涉及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及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19名责任人一并领罚,合计罚没994.5万元。
漳州金融监管分局公示对交通银行漳州分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业银行漳州分行及龙海支行、邮储银行漳州市分行的行政处罚。邮储银行漳州市分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代销业务管理不到位被合计罚款70万元,卢新宇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周惠川、林志娟被警告。农业银行漳州分行被罚85万元,交通银行漳州分行被罚65万元,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16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州监管分局对建设银行永州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因员工管理不到位、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对建设银行永州市分行罚款50万元。责任人谭显光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0年,叶良情、申海、房学立、陈华元、贺德政等5名责任人员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州监管分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对永州分行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赵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五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州监管分局对湖南江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涉企收费管理不到位,对江永农商行罚款50万元,对汤红云、王金艳、何辉权、冯文锋等责任人员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州监管分局对湖南新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对新田农商行罚款40万元,对曾光、唐海华、宋彦斌、蒋春生、刘剑、杨磊等6名责任人员警告。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一次性公示26份行政处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及光大、华夏、兴业银行在列,19名责任人被罚,合计994.5万元,处罚原因均为反洗钱违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罚款80万元,原因是存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胡智强、伍韵儿、莫莉莉三名相关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
推荐理由:公示给出了农行顺德分行存款业务违规的处罚金额与责任人处理,可作为同类审慎经营违规的处罚参照。
漳州金融监管分局公示对五家银行机构的行政处罚,合计罚款410万元。交通银行漳州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65万元;农业银行漳州分行被罚85万元、龙海支行被罚30万元;邮储银行漳州市分行因员工行为管理和代销业务管理不到位被罚70万元,卢新宇被禁业3年;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规设立存款考核指标等被罚160万元。
推荐理由:公示列出漳州五家银行机构的违规事由与罚款金额,可用于比较同类贷款管理问题的处罚尺度。
人民银行10月16日公布一批行政处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7家银行合计被罚928万元,19名责任人被罚56.5万元。七张罚单均涉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建设银行以207万元居首,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还涉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这是人民银行总行自9月以来第三次批量披露反洗钱罚单。
推荐理由:七张罚单案由高度集中于客户身份识别,责任人条线分布显示零售与卡类业务是主要失守环节。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违法事由为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00,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银京罚决字〔2026〕44号,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2日,公示期限3年。
推荐理由:公示给出了处罚对象、违法事由与罚款金额,可对照金融统计报送合规的监管尺度。
中国人民银行涪陵分行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3.5万元并给予警告,决定书文号为涪银罚决字〔2026〕1号,作出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19日。公示表列明的违法行为类型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和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三项。
推荐理由:公示表列出三项违法行为类型与罚款金额,可对照银行统计、账户与数据安全三类合规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石河子市分行对建设银行石河子市分行作出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处罚内容为警告并处罚款58.88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石银罚决字〔2026〕1号,作出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14日,公示期限三年。
推荐理由:公示列明建行石河子市分行三项违法行为类型与罚款金额,可对照支付结算、金融统计、反洗钱三类合规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因其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60,740.8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银京罚决字〔2026〕45号,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2日,公示期限3年。
推荐理由:公示给出了处罚文号、违法事由与罚款金额,可作为财务公司金融统计合规要求的参照。
中国人民银行涪陵分行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被警告并罚款33.5万元。涉及的3项违法行为为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华一银行公告,富邦华一银行及其辖属上海虹桥支行因办理部分贷款业务不审慎、不当收取账户管理费等缺失,合计被处罚锾人民币230万元。公告称相关改善措施均已完成,预计可能损失为人民币23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在六周内分三批公示66张反洗钱罚单,覆盖14家金融机构与52名个人,罚没总额约6528.5万元。其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被罚金额最高,没收违法所得290.2元并罚款1743.3万元;10月16日一批7张机构罚单均载明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处罚同时追究机构与个人责任,涉及个人金融业务部、信用卡中心、网络金融部、运营管理部等多个条线人员。
中国人民银行涪陵分行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被警告并罚款33.5万元。涉及的3项违法行为为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罚款8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存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同时,胡智强、伍韵儿、莫莉莉三人被给予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罚款80万元,事由为存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胡智强、伍韵儿、莫莉莉三名相关责任人员因同一事由被给予警告。处罚信息于10月20日由金融一线披露。
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示一批行政处罚,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六家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事由被罚,合计813万元。
漳州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漳州分行合计处以85万元罚款,对张丹凤给予警告;对漳州龙海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对阮晓伟给予警告。漳州分行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及企业划型管理不到位,龙海支行则为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
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公告,富邦华一银行及其辖属上海虹桥支行因办理部分贷款业务不审慎、不当收取账户管理费等缺失,合计遭裁处罚款人民币230万元。相关改善措施均已完成,预计可能损失为人民币230万元。
漳州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合计处以85万元罚款,事由为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企业划型管理不到位。张丹凤同时被给予警告。处罚信息于10月21日公示。
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官网一次性公示26张行政处罚信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4家国有大行及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3家股份制银行在列,19名责任人同步被罚,罚金合计994.5万元,处罚事由全部涉及反洗钱。
推荐理由:梳理三批反洗钱罚单的决定与公示时间差、公示期限分级,并对照新旧反洗钱法罚则差异。
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分行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9.46万元,认定其存在违反金融统计、支付结算、金融科技管理、反假货币、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反洗钱业务管理等六项违法违规行为。该分行风险与授信管理部刘某强对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处罚款人民币4.5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余银罚决字〔2026〕2-3号。